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对于履约的过程中存在成本过高的或者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权属于履行合同的一方。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当出现了解 除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且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5条所做的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我国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都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而未赋予人民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其次,在实践中须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守约方才享有解除权,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这对于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审查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明确享有解除权的主体是谁,然后做出正确裁决来说是很重要的。以上就是违约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认定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首先依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行使违约解除合同权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关的违约责任进行认定,一般还需要支付规定标准的违约金。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
      合同终止需要给代通知金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不需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从合同吗? 不是,主从合同的划分关键在于是否独立存在,不依赖其他合同而独立存在的即为主合同,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即为从合同,比如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就是主从合同关系。而赠与合同时可以独立存在的,故不是从合同。 二、...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合同也是存在很多风险的,如果出现违约或者一方当事人无法原有的履行义务就会产生纠纷,但是公司为了要生存,要发展,所以不可避免的与顾客,与合作伙伴之间都是需要签订合同,不安抗辩权就是来解决这种问题的,那么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一、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 ...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条件?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可以说,此种撤销虽名为任意,但也不完全尽然。为...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一、支付合同违约金有什么条件 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


·一、出租人可强制解除合同吗?
      一、出租人可强制解除合同吗?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一、合同纠纷有哪些处理途径 1、协商和解 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