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少人在协议离婚之后都在问,是否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我们可以很肯定的回答您,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当然如果当事人自行选择公证的话也无可厚非。那此时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一定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三、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分析了上述内容后可以知道,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手续,但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并未强制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进行公证,同时是否进行公证也不会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我们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这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与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
      所有的重婚都要坐牢吗?不一定,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刑法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重婚罪男女双方不是都要坐牢的,重婚人需要坐牢,另一方若是不知情的情况...


·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动判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自动判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构成自动离婚的条件。解除夫妻关系,必须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


·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一定是走到了生活不下去的地步,可是离婚就涉及到了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可以结局,实在解决不了交由法院判定。抚养费是由没有孩子的一方支付的,那么我们看看沈阳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好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婚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异常重要的,婚姻是一个家庭存在的基础前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婚姻的一些事项都需要婚姻法做出相关的规定,您都知道我国出台了新婚姻法,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新婚姻法好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


·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男方出轨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