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全勤奖、节假日慰问金、生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
  
  (1)伙食补贴:全天在岗的员工可获得当天的伙食补贴(120元/月,现暂按每月24个工作日折算,即5元/天)。注意:若当天请假或补休半天也不发放伙食补贴。
  
  (2)交通补贴:现只对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3)全勤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一次扣20元、两次50元、三次100元,四次或以上的,扣发当月全勤奖全额及当天岗位津贴的四分之一金额。即:迟到或早退一次得全勤奖80元,两次得50元,三次得0元,四次或以上全勤奖0元还扣当天(是4次都扣还是第4次扣)岗位津贴的1/4。注意:请事假半天内不扣全勤奖、请病假1天内不扣全勤奖,实习生因回校请事假3天内不扣全勤奖。
  
  (4)节假日慰问金:“元旦”、“五·一”、“十·一”各发500元节日金。(注意工作不满______月的发放标准)
  
  (5)在公司里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生日当月发100元奖金。
  
  (6)对于正式员工离职时公司对其发放一定的补贴。
  
  2、加班工资
  
  (1)晚上加班 35元/晚,时间7:00pm-9:30pm。按考勤表的记录计算。
  
  (2)白天加班
  
  A. 周末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B.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3)出差
  
  被公司外派随同出差,不能在当天内返回的:(非随同单独出差的另作安排。)
  
  A.出差时段如遇休假天的,可在出差返回后安排补休。
  
  B.各项差旅费由公司支付的,公司再给予员工20元/天/人的差旅补贴。?
  
  3、请假、旷工期间工资扣除标准
  
  (1)请事假
  
  A.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相应请假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
  
  (2)请病假
  
  A.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最高扣发额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为止。
  
  (3)旷工
  
  A.基本工资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基本工资(每天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24天,以下同)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基本工资的3倍,但基本工资最多扣除至佛山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为止。
  
  B.岗位津贴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岗位津贴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岗位津贴的3倍,至扣完当月的岗位津贴为止。
  
  4、其他扣除事项
  
  (1)非月头入职、非月末离职的员工应按不在岗天数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等也需要扣,在前面已说明)
  
  (2)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3)公司代扣社保(个人负担部分),2009年7月后的标准为182.08元/月/人。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每一家公司的工资计算标准都不同,但是计算方式和计算的标准都大同小异,只要将自己的公司工资计算标准的金额代入员工薪酬的公式中,就可以知道自己当月的工资多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其它的疑问,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什么是建筑工程?
      什么是建筑工程?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纠纷贯穿于建设工程的自始至终,建设工程的参与者,对于有效的避免和妥善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常会感到力不从心。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建筑律...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劳动合同续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合同的续签,一般是与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续签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条款多、项目多、种类多,普通职工往往对其不甚了解,那么,腰椎骨折工伤几级评级呢? 一、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职...


·工伤鉴定期间有无工资?
      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最关心的往往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伤情是否严重,能否正常恢复或者后续会有什么影响,另一个就是能否申请工伤赔偿,怎么办理、能赔多少,大多数职工的工资都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工伤治疗和申办工伤赔偿期间不仅没有收入,还要支付不少的费用,因此,许多人都会产生疑问,工...


·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实践中需要具体对单位克扣工资进行认定,那到底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 如果...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
      一、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有哪些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


·一、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有哪些
      临时工工伤赔偿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
      江苏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有哪些?(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


·一、员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员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