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一审程序需要多久完成?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事诉讼中的第一审程序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审理,至关重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决定开庭审理的,这样的审理就是针对该案件的初次审理。在这一次审理当中,有关当事人都需要出庭参加案件审理,公诉方和被告一方会针对案件情况进行对质以及争辩,并且法院最终会做出一个第一审法院的判决,如果该判决得到认可,在法定上诉以及抗诉期内,被告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上诉的,判决就将会生效,第一审程序结束。很多人并不了解一审程序,没有参与过或者重点了解过第一审程序的人会对第一审程序的时间产生误解,认为第一审程序想多久就多久,没有一个时间限制,这一观点是不对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案件整个阶段的主要程序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这里指的是公诉案件,应该在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这里的两个月的起点是从受理之后开始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在第一审程序当中如果涉及到会判处死刑的案件,因为死刑案件审理流程较复杂,需要十分谨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请求批准将审理期限延长三个月。除了死刑案件,还有刑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不便、重大犯罪、重大复杂的涉及多地、取证十分困难的案件,都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要求批准,增加三个月的时间审理案件。在第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有想要改变管辖的法院的情形,这个时候审理期限就要从另一个法院收到安检的时候开始算。如果案件证据有问题,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侦查完毕以后法院就需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要注意的是,申请延长审理期限需要在期限到期之前前十五天,决定机关在期限到期前五天前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实践的刑事案例中,有很多案件确实复杂并且涉及面广,在时间延长一次以后还是不能将案件审结怎么办?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规定时间到了还是不能审结的,可以再申请延长,上级机关会参考案情做出决定。总的来说,简单的刑事案件可以在两个月内审结,负责的案件需要综合案件情况在时间上有所延长。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网络金融犯罪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网络金融犯罪无论在规模还是在种类上都在扩张,且手段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金融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


·犯罪中止必须符合哪些特征
      (一)时间性。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中止的时间性,是由中止的有效性决定的,即“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决定了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中止不能发生在既遂之后,但如果对犯罪既遂缺乏合理解释,也可能人为地限制中...


·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可以被假释
      很多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其实都还是有悔改之心的,当然此时也想自己能够尽快的被释放,少坐一些时间的牢。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减刑和假释两种制度。满足不同条件的,那么就会有不同的处理。但要是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还能被假释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无期徒刑是否...


·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家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触犯绑架罪会判多少年?
      触犯绑架罪会判多少年? 一、触犯绑架罪会判多少年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


·非法集资判刑后不还钱吗
      我们都知道在触犯刑法之后一般都会受到刑罚的处罚,而且刑罚处罚一般都是以自由刑为基础,限制一个人的自由,那么在侵犯别人的财产之后,除了自由刑之外,是否还需要偿还别人的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像今天我们要给您整理的关于非法集资罪就是一个侵犯财产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判刑后不还钱吗?不少人...


·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
      不予折抵缓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它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


·聋哑人拐卖儿童属于犯罪吗?
      聋哑人拐卖儿童属于犯罪吗?显然是属于犯罪的,聋哑人也是可以作为犯罪主体来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


·寻衅滋事罪两高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