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妻子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主要是要看是否与被继承人(即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的,则是有继承权的。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承担继子女部分或者全部的生活支出,教育费用等,即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则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尽到了赡养继父母的相应义务,也可以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享有对继父母的继承权。二、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是由法定的继承者才会获得,但如果是属于继子女的话,那么想要获得此权利就要增加一条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从而才能确定是否能获得相应的份额,同一顺位的继承者在分配的时候都是按平分的原则来进行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何进行的
      家庭生活也就是所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其实也就是和夫妻手中的财产打交道。虽然谈及财产问题可能你会觉得伤及感情,但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你知道它是如何进行的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的法律规定   如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或赠与合同时,按照遗嘱或赠与...


·如何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
      在财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的多少直接取决于能够继承的财产是多是少,而这个时候,如何能够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就非常的重要了,因为只有这样,能够继承的财产就比较多了,那么怎么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者呢,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如何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者? 财产继承是一项很严肃的法律规定,...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一、 父母配偶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多少? 对于遗产继承的比例,按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另外,对于特殊情况下法...


·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丧葬费及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不属于。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胎儿终有一天是会出生的,为了保全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即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这是“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三条...


·1、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入法定继承程序。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长子、女所继承的份额
      1、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入法定继承程序。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吗?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捐赠可以反悔,在赠与人转移赠与财产权前(动产交付前,不动产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除外:1、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2、道德义务性质的;3、公证的。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


·老公去世财产怎么继承?
      老公去世财产怎么继承? 一、老公去世财产怎么继承? 老公去世财产若是存在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


·应该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一般在按照法定方式分割遗产的时候,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继承人们在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之后需要实际签订书面协议,也就是遗产分割协议。但具体应该如何来制作遗产分割协议呢?可能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制作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按照分割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归自己的办法处理。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