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离婚有人转移隐藏财产怎么办??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办离婚手续的同时就要分割好财产,对于家庭财产,罗列的清单内容越详细,越不容易发生纠纷和争议,并且对相关财产的分割还需要按照协商认定的情况来进行分割,并写入离婚协议,而后双方都遵照执行,如是一方违约的可以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双方均未能举证证明彩礼是否已实际交付,如何裁判
      1、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对于是否存在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主张返还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对于返还彩礼的金额有争议的,双方都应承担举证责任。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现行监督机构跟法律制度的不够完善,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或者是赔偿数额较小是屡见不鲜的。有人对于国家赔偿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


·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在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的时候,那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不过此时夫妻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一般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怎么迁走?1、两个人离婚后户口就要分开了,就不能再一个户口本了,自己要有自己的户口本了。 2、离婚后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地方,填一张户口迁移证,你的户口就从那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了,你的户口就不在男方的户口本上了。 3、拿着之前填好的户口迁移证到你你要...


·对于单身女士如何立遗嘱?
      对于单身女士如何立遗嘱?对于单身女士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进行遗嘱处理: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


·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争夺财产外,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面经常引发纠纷。父母除了是孩子的抚养人,还是监护人,这种监护权是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的。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在我国离婚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吗? 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要如何解决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在分裂的家庭中,不管是离婚家庭,还是丧偶的单亲家庭中,都是一个最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对于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通过整理,发现面对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两大注意事项。 丧偶孩子抚养权问题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1、子女...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现在的年轻人选择离婚的不在少数,年轻人的离婚率也在攀升,离婚问题也是难以解决,为此选择起诉离婚的不在少数,起诉离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不因个人原因而改变,对于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夫妻双方到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起...


·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