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为了借款的事情状告法院,这是很普通又难办的事情,因为他们一般不注意细节问题,如诉讼时效,可能由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而导致自己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二)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三)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依据最高院个案批复,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条诉讼时效类型有哪些从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看,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二)
  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关于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通常都是三年,但是根据是否注明了偿还日期,具体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如果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借条纠纷的话,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打官司,这样获得有利判决的可能性更大。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共同抵押,是指为担保同一债权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分配规则是由双方自主的协商决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
      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后果现在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有一两张信用卡,而在具体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要求使用人能够按照银行的规定,对透资的数额及时的进行清偿,否则就会出现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的情况,这会对使用人产生一定的不利后果。那到底信用卡透支逾期还款有什么不利后果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一、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一、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贷款不还有什么后果?无论你是网贷欠个人还是银行的债务,这些都是无法轻易逃脱的。从被催收到被起诉甚至被强制执行,欠款不还的路并不好走。 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 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处理 债务到期却找不到债务人,对债权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头疼的事情了。但是不论债务人是不是故意失踪,债权人的债权是不是就此要债无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个人无抵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贷款办理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什么意思 存单质押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定期存单在未到期之前,持单客户为了避免提前支取损失已经存了一段时间的利息,把存单到银行进行质押,银行在做质押后支付客户需求的金额给客户,并由客户每月支付利息...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合同不制定地详细严谨,很容易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有机可乘,导致一系列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对于违约责任条款的制定,必须引起极大的重视。说到违约责任不得不提到的问题是“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独立于合同吗”,很多当事人在签约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都表示非常的疑惑,下面我们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