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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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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高港区银杏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标准
  
  产权调换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 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提前搬迁奖励 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费-安置房最终结算价格
  
  货币补偿金额=(政府公布的每平方米安置房价格-每平方米安置房建安造价 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价)×合法建筑面积 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提前搬迁奖励 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搬家费
  
  规划、建设、国土、城投、财政、物价等部门及实施单位,在项目编审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每平方米安置房价格、每平方米安置房建安造价及同地区商品房市场价,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分指挥部以项目为单位公布实施。
  
  提前搬迁奖励: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腾空交房的给予30元/平方米的奖励;在规定的提前交房时间内签订协议腾空交房的,再给予不超过50元/平方米的奖励。
  
  安置方式: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拆一还一”,实行产权调换;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书面承诺自行解决住房并申请要求进行货币补偿安置的,需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提供以本人或家庭人口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并在拆迁现场公示,经分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按本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计算提取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款,所在镇(街道)、村不再安排宅基地及安置房源。
  
  安置面积:原则上以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定安置面积。
  
  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小于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时,安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并可放宽至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安置面积大于合法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政府公布的安置房价格结算,1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同地区商品房市场价结算。
  
  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建房政策可以批准的建筑面积时,安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且不大于被拆迁人的合法建筑面积。合法建筑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2倍给予补偿。
  
  符合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标准的特殊困难户,享受最低保障面积,但需经拆迁现场公示,经拆迁分指挥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最低保障面积标准
  
  家庭常住人口 最低保障面积
  
  1-2人 60平方米
  
  3人 80平方米
  
  4人及以上 100平方米
  
  最低保障面积内的安置房按照安置房建安造价结算。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总额折算成安置面积后,仍低于最低保障面积的,其差额面积签定租赁合同,按照解困房标准收取租金。被拆迁人经济状况好转后,可仍按照原价取得产权。
  
  征地赔偿具体的赔偿措施要根据自己符合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当地政府也会按照实际土地价格来进行确定补偿价格,然后在出台文件。原土地使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确定适用和选择哪种补偿。如果补偿情况不满意的话,可以和主管部门进行协商,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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