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知道关于被继承人财产的分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财产按遗嘱进行分配,另一种就是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这个时候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分配的。但第二种情况继承财产是需要继承人提供继承人证明的,那么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呢?继承人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进行继承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
  
  继承人可以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还有就是当地派出所也可以开具继承人证明。在办理继承人证明时继承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材料。
  
  二、继承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继承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据:
  
  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7、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情况。
  
  8、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要提供原件、录音或录像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二人以上见证人的证明材料。
  
  10、提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无受胁迫、被欺骗情况的证明材料。
  
  1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提供遗赠扶养协议书,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等证明材料。
  
  12、被继承人生前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详细的数额及借款凭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证明材料。
  
  1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的,应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我们就继承人证明由谁来开以及继承人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进行继承这两个问题为您提供的解答。继承人证明应当到具有开继承人证明权利的机构进行开具,只有这样继承人证明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确保继承人顺利继承相关财产。
  
  


·一、共有财产未分割产生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一、共有财产未分割产生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共同继承的房屋未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 二、继承方式以及共同共有房屋继承 ...


·已经立好遗嘱被继承人能否变更遗嘱
      已经立好遗嘱被继承人能否变更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更改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胎儿终有一天是会出生的,为了保全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即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这是“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三条...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后侄子有继承权吗?父亲去世后侄子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叔叔去世后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吗?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 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与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处理。主要有两种继承方法,即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的适用范围以及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是财产转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承认公民依法继承所得的财产,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财产的分配制度,对个人积累的财产赋予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法定继承顾名思义继承需要遵循国家的法律规定,必然不能完全按照个人意志随意分配。如果您有这样的困惑,一定会迫切需要我们的这边文章...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具有继承权?
      据《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条是关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地位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一般与被继承人存在血亲、婚姻关系,继承法除了高度重视这两种关系以外,还高度重视扶养关系在继承中所起...


·争千万遗产告继母案件中继母是否有继承权
       现代社会里面的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法制进程也在加快,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家庭生活中,跟切身利益相关的是关于财产的继承,家庭成员的遗产可以通过自然继承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那么争千万遗产告继母案件中继母有继承权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 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