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一、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二、其他择一重罪处罚规定有哪些?
  
  1、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2、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处罚方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包括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犯罪罪名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应当是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或者是想象竞合原则来进行处罚。还有择一重罪这种处罚方式。
  
  


·自己发生醉驾如何实行缓刑
      自己发生醉驾如何实行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包括哪些行为?
      在生活中,很多家庭因为家人赌博导致家庭破裂的情况不在少数,一旦陷入赌博,势必会对整个家庭造成不良的影响。目前,我国不仅加大了对赌博行为的打击,同时对开设赌场的行为也是规定为刑事犯罪的。那么开设赌场罪一般是如何量刑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


·构成挪用资金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资金罪能判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像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可是有些人,偏偏在酒后开车,甚至构成醉驾,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处分。那么,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


·故意伤害罪是怎么构成的
      提到故意伤害,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故意伤害罪,确实在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时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实践中故意伤害罪都是怎样构成的呢?我们将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介绍,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


·批捕后可以援刑吗,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后可以援刑吗,规定是什么?批捕后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的是可以执行缓刑的,其规定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碰,不敢碰的。说起来,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很多司机醉驾这种行为在被交警部门发现以后,还抱着在我国涉嫌醉驾需要坐牢么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有些人甚至对醉驾入刑这一规定不以为然。 一、...


·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我国近年来诈骗案出现类型较多的一种,它的特点是集资快,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向社会公众收集资金出售债券等,短时间内就是获得大量财产。我国也针对这一类型的诈骗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也定义了非法集资的构成条件,那么我国非法集资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


·一、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么?
      一、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么?醉驾被判拘役一直记录,因为拘役是一种犯罪处罚措施,因此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要进行永久性的犯罪记录保存。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
      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什么?延长拘留期限刑法中的规定是: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


·涉黄拘留七天有处罚吗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黄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会对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