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随着社会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住,而租房住的人中,又有许多房客在租房到期后还不搬走的现象,那么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来进行详细解答。
  
  一、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
  
  二、租房到期怎么处理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三、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租房到期,租客不按时搬走固然闹心,但身为房东也要又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对待一些蛮横无理的租客可拿上当时签订的合同上法院进行起诉。以上就是本次关于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请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借名买房合同有效么?
      随着房产的不断增值,有些各种原因自己无法购房的人,为了能够购房,真是挖空了心思,甚至想出了借他人的名义买房的办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吗 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房产方面的纠纷,包括房产租赁纠纷、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等,针对不同的纠纷,在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时候,房产纠纷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


·租房的押金一般收取多少
      租房其实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占用房屋的使用权,代价就是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而现实中,除了要交付租金外,同时还需要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那么这个租房的押金一般收取多少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的押金一般收取多少 目前,租房一般都是实行的押一付三,就是...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怎么分?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怎么分? 一、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怎么分? 遗嘱继承,直接按照遗嘱分配就好。法定继承,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死者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
      在涉及到房屋方面的事情时,多数都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书面合同,进行房屋租赁,当然签订的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但是这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大部分的人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 一、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


·签订二手房合同买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签订二手房合同买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是需要承担的,卖方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


·由于人们对房子的需求
      由于人们对房子的需求,使得房子的价格持续上涨,为此,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控房子价格,才使各地的均房价有所下跌。正因如此,固安的房价应该还会出现小幅度的下跌,但持续时间难以预料,想要购房的人此时也可以考虑入手,是个合适的时机。固安买房子还合适吗固安正式实施《关于固安县进一步加强...


·离婚后房子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中对房产分割是财产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离婚协议还是离婚判决,对房产做出处理后都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真正完成财产的转移。办理流程:一、协议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离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二、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三、承接房产方身份证原...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 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在签合同时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必须要履行到底。那么对于租房合同来说,租房者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居住。 但是,《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