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方式像借钱不还这样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债务如何追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追讨回债务,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究竟该如何来追讨债务呢?有哪些方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法。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追讨债务方法(下)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
  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为您提供了十种不同的方法,各位有需要的话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如有必要,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追讨欠债?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追讨欠债有哪些方式 在借款活动中,出借人难免会遇到需要自己讨债的情况。那在实践中,讨债的方法有几种呢?其实,讨债的方法有很多,但对于不同的逃债情况,当事人应该选择不同的追债方法。那实务中,一般哪些情况能适用“函电”讨债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 1.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 ,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如前所述,国外的立法例,一般规定以股票出质的,须转移占有,“质权人若非继续占有股票,不得以其质权对抗第三者”。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所谓未受清偿,不仅...


·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民间贷款通俗的说也就是进行民间借款,这往往发生在私人之间,而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因而可能没有注意到其中的一些细节,从而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通常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贷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最好签订书面...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税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税?取得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的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在实践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被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


·债权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会不会留下案底?
       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行为如果违反了规定是否会被公安机关登记然后留下案底,最后对于自己的事业大受打击。那么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会不会留下案底?留下案底一般都是刑事类案件,也就是我们说的犯罪行为,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留案底的,所以可以放心。 不会留下记录的 一、主债权债...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的生效条件是什么?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
      欠钱金额较大不还怎么办?欠钱金额较大不还的,可以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一、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企业外部环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 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不同地区、不同行业...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独资企业,其法律人格在本质上没有与本人分离,企业被撤消后,其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可以提起诉讼. 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所以它的债务在它被注销后应该是转移给投资人的,根...


·借钱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钱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钱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钱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钱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呢?换句话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借钱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