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一、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多久
  
  我 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 灭。”该条规定了两个期限:一是关于“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其起算点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二是关于“五年”的规定,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其起算点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不适用时效 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该期限实际上是撤销权行使的固定期限,只要在该期限内不行使权利,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将导致权利的消灭。
  
  二、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1、相对人的撤销权。民法通则规定的撤销权,是指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表意人依法可以主张撤销其民事行为的权利。
  
  2、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了两种除斥期间,一是一年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二是五年的除斥期间,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满足两个除斥期间的要求。
  
  斥期间,
  
  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同时
  
  满足两个除斥期间的要求。
  
  
  
  
  3
  
  、破产撤销权。破产法规定的是破产撤销权,指破产管理人
  
  (
  
  包
  
  括财产接管人、重整执行人、清算人等
  
  )
  
  对债务人即破产人在法院受
  
  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于债务人财产从而损害人利益
  
  的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使其归于无效的权利。
  
  3、破产撤销权。破产法规定的是破产撤销权,指破产管理人(包括财产接管人、重整执行人、清算人等)对债务人即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于债务人财产从而损害人利益的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使其归于无效的权利。
  
  当债权人应当或确实知道事实后,债务人的所作所为危害到债权关系的维系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对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若债权人发现有此类情况发生时,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合理合法维权。我们提醒您,当遇到侵权情况时,随时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留置权条款是什么,实现留置权要哪些条件 一、留置权条款是什么 Lien clause 留置权条款。航次租船合同条款,给与船东留置货物的权利,即控制货物直到所欠的运费、空(亏)舱费或滞期费付清。该条款通常与终止条款结合一起,免除租船人在货物起运以后的一切合同义务。 二、留置权人...


·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却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否则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了。而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行为,其实与贪污罪的行为也不一样。那么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一)国家工作人员...


·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
      超生现象在以前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国家的计划生育有了明确的规定,超出计划生育后生出的孩子是需要交相应的罚款的,在交罚款时计生办会开具超生罚款单,但是这个单子遗失了怎么办呢?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一、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罚款单是发票,是不可能...


·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欠款人下落不明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的困难。那么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借款人下落不明怎么追讨欠债呢?这也就是说,找不到债务人的债务怎么追讨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借款人下...


·欠账人联系不上无借条贴借条会怎样?
      欠钱如果没有借条的,如果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是成立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法院是会受理立案并且立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标的额30万诉讼费是多少?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一)财产案件...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借条作为双方当事人发生借贷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所以当事人在书写借条时一定要足够重视,因为在遇到借款纠纷时,它会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借款双方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换句话说,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书...


·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是属于合法有效的。个人欠条违约金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要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里的“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