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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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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一、对待一个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钱不还能判刑吗?
  
  单纯的欠款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如果在对方提起诉讼,并取得生效判决,申请了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对待欠钱不还的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进行钱财的偿还。但是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起诉流程来进行,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不会被法院受理案件,也没有办法使自己的诉讼主张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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