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酒驾撞死人怎么判刑和赔偿
  
  如果是酒驾撞死人的话,则一般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此时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此时最高的时候可以对肇事者处15年有期徒刑,并且受到刑事处罚之后,也是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的。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酒驾撞死人赔偿要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


·根据司法规定什么叫认罪悔罪?
      不少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会选择到公安机关自首,不少民事主体在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会阐述自己的罪行,这些被认定为是认罪的态度,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规定,认罪的态度有时会影响最后的裁决,根据司法规定什么叫认罪悔罪? 一、根据司法规定什么叫认罪悔罪? 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会议笔录注意事项有哪些? 庭前会议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规定在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中第一节公诉案件中,具体条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若其他的民事主体,掌握了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会向当地相应司法机关,提出司法救济的请求,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之后,会要求被告书写辩护词,以更大范围的知晓案情,认罪态度好辩护词是怎样的? 认罪态度好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


·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发现新罪与漏罪处理方式是什么? 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 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 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


·犯罪嫌疑人春节能取保吗?
      犯罪嫌疑人春节能取保吗? 一、犯罪嫌疑人春节能取保吗? 符合条件就可以在春节办理取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


·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知道,我们的个人信息对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我们的个人信息遭遇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很有可能对我们的财产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等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当提高警惕,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对此,我国法律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罪有具体的解释,下文便是关于刑九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的介...


·最高院关于审理赌博罪的司法解释内容
      赌博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很常见的,但多数都是作为一种娱乐方式存在,并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有些情况下赌博情况严重了,则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而为了更好的审理赌博罪,最高法也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最高院关于审理赌博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帮助你进行了解。 最高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