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胎儿的财产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立遗嘱时哪些人不能做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综上所述,法律上是保护胎儿的继承权的,但胎儿的遗产继承也充满了不确定性,胎儿生下来有生命体征的,随后又因为其他因素去世的,那给胎儿留的遗产,自然就可以有胎儿的父母继承,胎儿生命体征正常的,给孩子留的遗产,父母不能随便处置。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一、老婆和前夫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妻子前夫的孩子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财产,要分情况确定,关键是看双方存不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查清死者所有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么查清死者所有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查清死者所有遗产可以通过到房产局来查清不动产等情况。除此之外,关于货币等方面的收入可以到银行来进行调取。这种情况如果自己不能调取,需要开具相关的亲属证明,银行会继续配合。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算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后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20...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有时效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两年的诉讼时效。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必须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如果遗嘱当中存在着遗赠给他人财物条...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
      丈夫过世后的财产归谁继承?1、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


·法律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公民在去世之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而此时具体该如何来处理遗产呢?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这关系到各位继承人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处理遗产的方式有几种 说遗产处理的方式,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东西,其中这也可以...


·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按照当事人所立下的遗嘱来发生继承,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