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财产的继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今除了亲身父母子女关系外,社会上还有再婚家庭的继子女的继承问题,那么二次婚姻家庭继子有继承权吗?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同时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权利一般属于一种身份权利,需要具备一定身份关系才可以依法享有,通常是亲身父母子女关系,但是对于一些收养关系,继子女等,如果存在有效的抚养关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继承,也属于第一顺位的子女。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
      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法定方式是什么?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


·指定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怎么办?
      指定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怎么办? 一、指定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了遗嘱后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没有再订立新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1、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执行遗嘱中遗产分配内容。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一个人死前立下的遗嘱来处理他或她的财产。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方式进行继承的,...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体现的是代位继承的法律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第一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法律对这一社会问题进行解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一、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


·儿子女儿是同等继承权吗?
      儿子女儿是同等继承权吗? 一、儿子女儿是同等继承权吗? 儿子和女儿对父母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一般情况下继承财产份额均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


·一、孙子有继承权吗?
      一、孙子有继承权吗按照《继承法》规定,孙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依继承法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要在没有相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依照法定继承的才能实际继承得遗产,所以,孙子有继承权,但实际能否继承的到被继承人的遗产,就要看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了,遗嘱继承就不轮其继承顺序了,只要遗嘱...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出生的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正常情况下胎儿终有一天是会出生的,为了保全胎儿出生后的合法权利,我国继承法对胎儿的继承权作出了特殊规定,即保留胎儿的继承权,这是“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例外。但胎儿出生时就已经死亡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三条...


·遗产分割纠纷的处理方法
      遗产分割问题成为了诸多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争夺遗产而背叛亲离,妻离子散,被钱财蒙蔽了双眼,失去了理智与亲情。呢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的处理遗产分割纠纷这个问题呢?接下来由来为你指点迷津。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