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家庭财产协议书法律有效吗?具有法律效力,但违反法律规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有效,应当遵守。家庭成员之间对财产约定等达成的协议,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关系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但对于主体方面,要注意两方面:1、订立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处分某物的权利。也就是说该物的所有权是否归某个人所有,只有其对该物品真正享有所有权,才可签订处分该物的权利。2、订立协议,要看主体是否穷尽。也就是说,家庭中几个人订立协议,要看该物是否是只有这几个人具有所有权,其他人均无利害关系。比如说,父亲和两个儿子订立一份处分房产的协议,但事实上,母亲也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因此要将继承、共同共有等等问题均考虑清楚,才有权真正的订立一份协议。所以说,如果想要订立一份协议,最好办理公证书,公证处的人会直接分析和想到究竟需要穷尽哪些主体。而且公证机关还可以作为最具有权威的无厉害关系第三人来证明某问题。二、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在签署协议的时候,必须要确定该协议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要求,其次看当事人和自己是否对协议中的主体有没有处分的权利,以及是否违反了国家所规定的法律。如果有违反其中一条的话,那么该写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产生任何作用。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如何撤销婚姻?
      1、《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算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婚姻的状态,常见的肯定是有效,但现实中也不乏一些无效的婚姻或可撤销的婚姻。对于其中无效的婚姻,按照我国的规定要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体来说,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财产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他们对财产难免也会有争执,而且也希望各自有更好的主控权,而我们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我们需要对此了解一下,对已经结婚或者未婚的人都大有好处,下面让我们来为你们解释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 婚姻法第...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要花多少钱
      夫妻要是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话,说明此时双方在离婚方面是产生了争议的,才需要由法官来作出判决。现实中,有的当事人为了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会请离婚律师来提供帮助,当然这不会是免费的。那么请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好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请律师打离婚官司要花多少钱根据《...


·一方擅自处分财产,法院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如果不构成善意取得,通常该行为是无效的。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对于重大财产的处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如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即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夫...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的。 夫或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相对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过错; (三)相对方因该严重过错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 [说明]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件是什么
      实践中,要是男女双方能够自愿离婚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在对离婚的相关事宜,如共同财产、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之后,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此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条件是什么呢?不符合离婚条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女双方自愿...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改造过程中,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应该是补偿金额及安置方案。那么,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