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会议决议书等与之密切相关的资料,以备您的不时之需,如遇到这方面的具体事宜,建议你向律所寻求专业帮助。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三、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都必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四、分公司设立登记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五、设立分公司股东会决议书规范格式:
  
  本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名称为: ××××××××××××××××× ,经营范围为: ××××××××××××××××× ,营业场所为:×××××××××××××××××,聘用(任命)
  
  ××××为分公司负责人。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这方面疑问的解答,以及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会议决议书规范格式等等的必备相关延伸知识,具体的实践操作办法和细节,建议您,请及时向律所寻求专业的指导和帮助,以备您更专业高效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在公司,股权就代表着自己在年终的利润所得,同时股权还代表着在公司所拥有的地位是如何的。合理的将股权进行分配,是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的。而且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对股权有着比较明确的要求。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发展都是一帆风顺的,当有些企业规模越做越大,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想要兼并其他企业的时候,或者有些企业发展进入瓶颈,所有者想出售企业转行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企业转让的问题,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企业转让也需要签订合同,...


·宁波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宁波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哪些?宁波市中小企业众多,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面临资金短期的情况,而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往往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在宁波,有很多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公司,其经营过程中会暴露一些风险。那么,宁波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哪些?下面...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
      设立的分公司可签署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


·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在国有成立公司之后,需要设立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的负责人,只有每个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好部门运行,整个公司才能正常运营。国有公司中有两个重要的职务,分别是公司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一、国有公司法人担任财务可行吗? 公司法人代...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国有一些股民,对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融券还是有一个大概了解的。股民在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时候,如果股票的整体情形是比较好的,就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操作,实现股票投资过程当中的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有一些人员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上市公司融资融券到底是什么意思?...


·企业搬迁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土地之间会有一些转换,所以就涉及到了拆迁的问题。对于普通百姓的拆迁来讲,费用的补偿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主体的拆迁,例如企业,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企业的房屋不仅仅用于生活与居住,而更多的是用于经营与工作,这就涉及到了企业的经营费用,...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公司解散之诉都包含些哪些内容呢?公司解散之诉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提起的,当然这里的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起解散之诉。那么您知道,公司解散之诉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公司解散请求权主体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


·保险公司几年不给上划痕险,什么是划痕险?
      一、划痕险的年限规定 目前我们国内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划痕险是只保3年,20万以上的中高级车保5年,基本上超过5年的车很少有保险公司保这项内容。 二、什么是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负债处理及人员调整等,其中会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鉴于此,需要双方签署一份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来确保双方各自履行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一、 投资立项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备投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标准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项目核心价值实现的重大障碍和风险;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