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处理劳动争议有几种方法:首先,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谈判进行和解,这是双方努力解决争议的第一种方式。当然,协商解决是基于双方协商的意愿,或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者仲裁程序。2.
  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当事人同意申请成立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的,应当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一种强制性程序,即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并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应予以受理;法院不会接受的。4.
  法院的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由当事人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究竟这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
      提到工伤认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确认构成工伤范围的,那么才会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


·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对每一个职工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为了能很好的保障自身的薪酬、福利等正常享受,无论在什么企业单位做什么工作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关系每个人都需需要重视,有时候我们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不是很清楚,那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了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选择辞退一些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经济性裁员。员工被无故辞退,其合法权益必然会遭到损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


·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职工在岗位上受伤的,通常单位会帮助其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是负责开展认定的。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属于刚入职的期间,还没有来得及参加社会保险。那么,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未参...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债权人如何上门讨债 (一)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


·一、可以与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吗?
      一、可以与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吗?一般不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规定,或者说与之要承担的什么后果。并且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


·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钢结构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1、一级资质企业 该类型企业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2、二级资质企业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


·社保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处理?
      有许多劳动工作人会面临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就是失业了,在这种时间段里,他们经常面临非常痛苦地抉择、经济困难甚至生活水平有所下降,而且保险待遇可能会得不到享受。这时就需要学习相关法律来享受本可以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单位不合乎法规而辞退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当然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