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超过时效怎么样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工作场所,我们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比如工资和福利。协商不成的,必须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犯。从那天算起。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如果劳动者错过了仲裁期限,就不能为自己争取权利吗?显然不是。错过的仲裁时效仅说明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失去了“胜诉权”,无法通过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即使是超过法定仲裁时效的劳动者也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劳动权利诉讼时效通过程序扩展到两个,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你都不能拖延时间来尽快处理它们。知道或应该从当事人那里知道他们的权利从日期开始被侵犯。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申请中止仲裁时效。时效期间自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 (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个体户工伤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
      双休日加班工资追溯几年?劳动者追索公司双休日加班未付加班费能追索2年,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动者从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两年内受法律保护。具体程序为: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循。但是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如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能入职新公司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看完介绍后...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


·施工合同备案什么时候取消
      现在还没有取消。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一个公司对一年工作优点与不足的总结,对公司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每一个职工在年终的时候都会要进行一个详细的工作总结,担保公司也不例外。担保公司工作总结(职工)内容有什么,很多人都并不了解。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担保公司工作职工个人总结 一、...


·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一般情况下新入职员工试用期的工资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