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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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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二、停工留薪费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3、如情况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4、定残后停发,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护理标准进行给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 定残后的护理费用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分为: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平均月工资 30%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伤残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名称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备注 残疾赔偿金(一级至四级)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按照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劳动合同期间,出现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都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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