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提出相应主张即可,具体的工资构成、拖欠事实、拖欠金额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二、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的流程
  
  1、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1天)
  
  2、立案。《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7天)
  
  3、答辩。《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5天+15天)
  
  4、开庭。《民事诉讼法》第123条“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回避的时间是3天。(3天+1天)
  
  5、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第15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诉讼中止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时间待定)
  
  6、调解。当庭调解与开庭同一天。
  
  7、判决。当庭判决与开庭同一天。
  
  8、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间为15天(15天)
  
  9、提交答辩状。《民事诉讼法》166条第2款“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167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给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做回应的将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5天+15天)
  
  10案件审结。 第176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180天)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这样有利于进行工程质量控制,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加班工资是不加绩效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里包括绩效不合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考核规则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绩效考核不得包含在加班费或者基本工资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


·一、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用人单位应书面了解劳动者的意向。 2、对有续订合同意向的员工,...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


·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双倍工资并不是说你工作两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给两年的双倍工资,我国其实对给付双倍工资是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的,那到底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需要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通过鉴定结果作为证据向雇佣者寻求赔偿,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但是对于具体的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有很大一部分劳动者是不够了解的,因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2022年八级工伤认定标准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工伤鉴定标准。 ...


·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入职之前,我们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其中签订员工入职协议书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的话,后续很多情况我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对于入职协议书我们一定要有所了解,在入职之前一定要签订,那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一、处理原则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二、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