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二、申请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
  
  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市国土房管局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经预审同意用地选址的,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
  
  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前述规定办理手续后,还应按规定提供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必需的材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拟订报批方案,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土地经依法征用、转用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建设单位按本规则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去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新征建设用地,需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批准用地范围内需要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若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在用地单位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需做报批工作前期手续 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发布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
  
  区国土部门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开展对拟征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拟订征地方案(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用地单位配合)。 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申请的,区国土部门组织安排听证(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方案,通知用地单位将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征地补偿款专户。 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补充耕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持相关资料,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依照其他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以,在您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问题时,就可以参照上文我们整理的内容了。由于国有土地的特殊性,我们这篇文章还是很实用的,关键时刻少走弯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同时若上文未能解决您的问题,也请您来我们处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
      涉外离婚中子女抚养问题根据经常居住地法律决定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


·房地产开发转让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近年来,房地产发展可谓风生水起、方兴未艾,全国各地房价也在不断上涨,截止目前为止,部分区域虽有涨停趋势,但很多地方依旧持续涨高。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房地产开发转让项目也逐渐增多,那么,房地产开发转让到底应该如何办理呢?有哪些协议和程序呢?将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一步步揭晓。 房地产开发...


·2023年陕西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渭南市这是属于我国陕西省的第二大城市,同时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渭南市现在的经济发展一直也是比较活跃的。渭南市政府结合已经敲定的一些重大市政工程,特别对于民众关注的陕西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具体要看征收的土地的性质,例如征收菜田,补偿标准就是15万亩。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哪里进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登记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各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搬迁涉及的搬迁损失、搬迁运费及水、电...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
      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是相同的概念吗?土地使用权地下矿权并不是相同的概念。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二、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又称“...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是需要专门的场地来加工原材料的,一般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期限都特别的短暂,可是企业必须要依法办理临时土地使用证这样程序才是合法的。那么,在我...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都有哪些内容?
      准格尔旗征地补偿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最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征地补偿标准? ?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


·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合同还有效吗
      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合同还有效吗土地在我国是不归个人所有的,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和单位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就显得很重要了,只有拥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合法的使用该片土地。那么租厂子没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使用该片土地吗,合同是否有效就值得商讨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