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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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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二、划拨用地转让的处理方法
  
  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7、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是,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即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那么,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原合同是什么性质?转让方还有无权利按原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费用?对此,《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予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易引起争议。
  
  三、划拨用地使用权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通过以上文章您都大致了解到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的一些法律常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同时我们也知道了转让的处理方法以及划拨用地的使用权,划拨土地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很多,在文章中不能一一列举我们需要慢慢的去学习更多此方面的知识来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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