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员工现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员工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情况,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了上面规定的几种情况之外,在试用期内公司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要是公司在试用期一月内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不能依法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的,那么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找出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
  
  最后,其实现在很多员工以为在试用期内没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其实不然,只要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就可以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一、 什么是拉土方? 拉土方,一般是指场外运土(石)的工作,多指场区平整而进行了土(石)运输工作。使用自卸车的项目一般有以下: 1、场内(外)土石方运输 2、采石场或采砂场的砂、石运输 3、河、海堤、坝工程 二、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
      找工作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事情。为了验证劳动者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能否胜任应聘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初期,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久...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是怎么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公路的修建可以说已经是四通八达的,而且随着现在运输压力的不断增大,其实也对公路的使用寿命和公路的质量要求在不断的提升过程当中。如果公路工程修建完成后,存在豆腐渣的工程,这样的公路是经不起使用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


·工伤认定情形都有哪些 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情形并不少见,有时候上班路上发生点儿小车祸就算是工伤了,但这时候并不见得就会认定为工伤,这还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才行。那究竟我国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而法律中有规定哪些人是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的?下面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
      对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用人单位方面对员工进行解除,其实就是解雇。员工是有权利不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的,不签字怎么办呢?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拒绝在辞退通知书签字的,如果劳动者签了字...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都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在建筑行业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打官司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谁胜谁负关键在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如何解释对于己方才是最有利。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遵循。但是对于行外人来说,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其实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