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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自建房符合新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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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更是促使了它的变化。为有效利用宅基地,规范农村房屋建设,近期国家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予以重大调整,宅基地上建房有了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对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规范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房屋不可随意翻建。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修房,要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拿着原有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房屋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
  
  第二,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严格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对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予以严格审批,具体步骤与上述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复审,审核通过后,予以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拿到此证件方可建房。
  
  第三,建造三层及以上楼房专业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不得承揽这些农村住房建设,建筑高度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等。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以上就是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下,宅基地建房的三大新规定。这也是合理整合农村土地资源,维护绝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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