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或百年后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
      在社会生产活动当中,其实大多数的租赁关系都是比较好的。作为房东和租客来说,其实应当保持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毕竟房屋租赁是各取所需,只要在租赁过程当中对一些事情引起注意的话就不会引起租房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合肥房屋出租需要注意哪些事...


·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一、小产权房遇到拆迁,被当违章建筑拆除,合法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政府是有权拆除违法建筑的,所以并不是违法的行为。如果小产权房并不属于违章建筑的,是不能被当做违章建筑拆除的。  二、违法建筑物的认定  根据上文对违法建筑物概念的认定,可以具...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房吗在开发商交付房子时,购房者应仔细验收,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验收合格证明,但若发现商品房质量有问题的话就不能收着一验收合格的证明,只是此时因商品房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如果又发生商品房质量纠纷该如何解决?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可...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们注意了,买房前一定仔细、谨慎,不要等到后悔了再想着退房,因为购房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责任的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


·限购房范围是什么?
      近几年,因为炒房团数量大幅度增长,国家政府为了规避这一现象,推出了房屋限购令,大大的减少了炒房团的数量,也切实的为老百姓带来了购房福利。那么,对于限购房范围是什么以及对于单位的福利房来说,算不算在限购房范围之内,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 一、 限购房的实施范围 限购房这个东西并不...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版范文
      二手房屋凭借价格低廉、无需装修等多种因素越来越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但二手房屋的优点和缺点并存,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屋时,一定要签订合同,注意里面的细则。那么,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2017年二...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房屋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一、被征收人都有哪些权利 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 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 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按照以上《合同法》说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虽然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解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买方并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房屋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要怎么分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要怎么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居住或所有的房屋会被拆迁,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那么在夫妻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分割才好,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具体介绍。房屋拆迁补偿款,由于数额较大往往会成为离...


·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安置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