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法律顾问的作用有哪些?
  
  1、投标竞争是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关,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积极协助企业做好投标工作。在投标前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该项目立项情况、资金落实、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场地及“四通一平”情况、进行法律上的风险预测和综合评估,认为可行的项目帮助企业获得投标资格;投标中对招标方的违规操作可通过行政或法律渠道进行制止,使招标方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配合企业有关部门科学地制作投标书,向招标方提交具有较高技术和法律含量的标书;参与和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发现对企业不利的不公平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有位著名企业家说过:“企业财富的一半是合同”,形象地说明企业的市场行为主要是合同行为,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经济效益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法律顾问在中标后要认真参与工程合同的起草、谈判,将“严”字贯彻签约的始终。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条款复杂、涉及面广的特点,注意合同条款的严密谨慎,尽可能面面面俱到,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根据建筑产品计划性、周期性的特点,注意政策变化及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建、缓建的索赔条款,不可预见事件的约定,如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清理、修复费用、工期顺延等;根据建筑施工材料占合同价款相当比重(约占70%)的特点,对材料的采购、定价、质量等要约定明确,并尽可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根据目前普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现状,特别注意约定预付材料款、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支付数量、时间以及建设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索赔方式。
  
  3、合同的订立意味着企业产品将为社会所承认,建筑施工企业要赢得信誉,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必须强化合同履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法律、经济、技术、组织手段的综合运用,施工企业法律顾问要积极协助工程管理、财务等部门以及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把好合同履行关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企业法律顾问要协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施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将“诚”字贯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协同各职能部门以合同条款内容作为管理的计划目标,加强自我约束和调控。根据工程实际特别要抓好工期、质量、安全等条款的履行,建立保证体系,树立质量和品牌意识。对施工中发现可能影响质量的不合理设计和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签证、认定,划清责任界限。通过树立信誉,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效率和效益,实现干一项工程,树一块丰碑,以用户扩大用户,以市场拓展市场。
  
  第二,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法律顾问要协助企业业务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做到诚实信用,不致于给对方留下可钻的空隙;另一方面要突出建设方工程款履约拨付情况的监控,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工期、质量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交涉,要求按合同履行。同时注意索取建设单位的各种有效签证,妥善建档保存。对建设方经合理催告仍违约拖欠工程进度款的,可作出放慢施工进度或者停工等安排,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敦促对方履约;如有必要,法律顾问可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行使同时抗辩权。工程竣工交付前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递交结算书,如建设方有意拖欠不办,工程不能交付或不能全部交付,促进建设方尽快履约。
  
  4、施工企业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组织施工、履行合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往往根据工程状况进行动态组合,劳务技术工人往往就地临时,缺乏固定性和连续性。而且,工程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往往直接没有直接参与施工合同的洽谈和,为此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顾问除经常深入现场,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普法学习辅导外,在工程项目开工时要对管理、技术人员和主要技术工人进行合同交底,提出履行合同要求注意事项,通过以上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合同意识、法制观念,从了解合同内容、依法经营管理到依法科学操作、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确立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保市场、以实力促发展的建筑施工企业战略和企业精神。
  
  


·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 ?违章建筑在农村中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法律的普及情况在农村还是比较浅的,有很多人都没有法律意识,不知道土地的相关政策,当然在城市中违章建筑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不过相对来说违法建筑是非常少的。那具体来说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的区别是什么呢? 1、什么是违...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什么构成?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共同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


·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书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
      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书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一)业主和物业使用人1、业主。《物权法》未对业主的概念进行界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司法解释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司法解释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
      建筑分公司哪些合同有效?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签订建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的认定;几种可能会影响到工期的因素例如质量鉴定问题、图纸延误问题、设计变更的问题、拖欠工程...


·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一、违章建筑能否获得补偿 我国对违章建筑是没有补偿的,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


·工程赶工,能不能助长赶工费
      赶工费,又称赶工措施费,是指在工程赶工的过程中,承包人为了缩短项目常规工期,较常规项目时间或者工期相比较而增加的费用。赶工费因工程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临建费、管理费、机械费等。 赶工费用的承担在实务中的认定,首先要看合同是否约定,如合同对赶工...


·建筑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1、到国土局递交建设项目审批表,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单位申请选址意见书,由建设局论证会审;3、建设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到发改局申领立项批文;4、持立项批文到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建设单位凭规划许可证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6、持土地手续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