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突然提出解除婚礼女方是否应该退彩礼?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对于夫妻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作出协商。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孩子成年。那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提供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现在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子女抚育...


·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有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可能会有一个订婚的环节,而这个时候男方就会给付一定财物给女方,我们称之为结婚彩礼。而在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要是悔婚的话,此时男方悔婚还可以要求彩礼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男方悔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在我国,如果想要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的方法就是两种。无非就是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如果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当然协议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有些人在生活当中会觉得,如果说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会伤害到各方的感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


·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在当代社会,抚养孩子是婚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认为自己所缴数额过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减少抚养费纠纷起诉状起诉成功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


·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内规定有哪些?
      我国新婚姻法对当事人的适用范围分为几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共同经常居住的地区法律;无常居地、有共同国籍的适用该国籍法律;一方为外籍的,适用双方结婚登记地区法律。婚姻法对情况的适用范围有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离婚财产纠纷、子女归属判定、婚姻是否有效的判定等。以下是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具体规...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


·小孩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父母还需要继续抚养他(她)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是,也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因子女尚未成年,父母仍因对其给付精神上的关心和抚育。 (2)对于不能独立生...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


·出轨行为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吗
      出轨并不会构成《婚姻法》中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要是夫妻最终因此导致离婚的话,无过错方也是不能同时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赔偿的。但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上,可能认为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那到底一方出轨行为是否会影响离婚财产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出轨行为会影响离婚财产...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一、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