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三、保外就医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取保外就医的。
  
  (3)、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一、答辩状: 1、所谓答辩状,就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漏诊是医疗过失吗漏诊是医疗过失吗? 一、要先论证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从法律角度审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过错,则医院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法定职责,患者在被送到医院后,医院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救治但医院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治措施,显然医院对此存...


·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
      近年来,患者家属因为一些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的情况不断发生,进而演变成为了我们说的医闹。像那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的行为,在我国其实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到底患者家属殴打医生涉嫌哪些犯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官司技巧包括哪些医疗纠纷官司技巧 1 ?、医疗纠纷的证据搜集 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 ( ?1 ?)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


·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损害一般就是指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某些行为不当而导致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等后果的行为。这种医疗损害事件都会被要求进行赔偿,在法律上也也对医疗损害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条件。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


·谁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谁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的医疗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各种各样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出现在您的视野中,是否医疗过失是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重中之重,那么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有哪些呢,请跟我们来了解下吧。 一、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 (一)鉴定...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患者对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