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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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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可能更多需要母亲的照顾,因此如果是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的话,通常都是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当然,要是离婚夫妻自行协商的话,那么就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抚养权给男方。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的知识就为您介绍到这,如果你有问题需要解决,可以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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