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一、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1、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
  
  2、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
  
  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征收。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开发商征地的程序是什么呢?
  
  开发商在征地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三、开发商征地补偿跟政府征地补偿一样吗?
  
  一般来讲,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时很容易认可,而且政府地征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但相对于来说,开发商征地一般可能会被征收者给高于政府征地补偿的数额。
  
  但不管谁征地都应该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不管谁征地都需要保障被征收权益,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一、开荒了20多年的荒地,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么分?  开垦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已经村集体村民表决同意,并和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的,开荒人和集体共同分割荒地征收补偿款。  开荒无集体所有权的荒地,已经国土部门审批,获得荒地使用权的,开荒人可以获得荒地征收补偿款。  没有经村集体和国土部...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征收相应的土地来保障建设项目的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同时要承担居民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费用。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亳州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征地是很多农民近年来都会遇到的一件大事,征地最重要的就是补偿的问题,征地补偿都需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因为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没有接触过征地也没有接触过类似的合同,因此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时有很多问题弄不清楚,导致日后维权出现困难,要想更好...


·户口迁出农村还能拥有土地继承权吗?
      户口迁出农村还能拥有土地继承权吗?户口迁出农村不能拥有土地继承权,毕竟承包权是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我国在朝着现代化目标的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公共建设,当然这也会涉及到征地的事项。征地,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由于它设计以及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需要在多方博弈中取得一个平衡,尤其是征地补偿引得人们尤为关注。那么,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呢?一起过来看一下吧。...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很多地方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您证明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基本的一个方式。国家规定所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人们都必须要进行申请登记,而且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的时候很多的注意事项,那么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


·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纠纷找谁? 过去,祖辈们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了一辈子,对他们而言,土地边界的一点点也会争的面红耳赤,因为那是饭碗和尊严。现在,土地纠纷仍然时有发生,文明时代下,我们不提倡武力解决,那么发生土地纠纷找谁呢?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土地纠纷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纠纷找谁 土地...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青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青政地告字〔2015〕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2023年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国家作为境内土地的拥有者在收回土地的时候也要按照程序以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国家征地行为遭受损失,但老百姓并不了解相关的征收政策就直接导致了不能很好地配合国家土地征收的工作而引发纠纷。下面一起来看看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征收土地流程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