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包括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等三个不同的阶段,在不同的审理阶段中,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不同的。那到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带来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一审法院审理期限
  
  1、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自诉案件
  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3、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二审法院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审理监督程序的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新规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刑事诉讼当中,所涉及到的期限并不只有这点,还包括了侦查期限、审查期限以及执行期限等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手段之多令受害者防不胜防。由于有网络这个平台,网络诈骗会涉及到许多受害者,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那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关于网络诈骗罪的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和您一起来...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一、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1、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是可以的,涉案嫌疑人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进行会见,了解案件详情及相关细节,对保护经济诈骗犯的权益才更有保障。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咱们国家如果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话,是需要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的通常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还有等其他的方式。但是如果不存在着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情况的话可能会被释放。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刑事诉讼法释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释放的条款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任何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并颁布许可证件才能进入市场。却难免有商贩想尽办法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这时就需要国家部门人员进行执法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如果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我国法律就会对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怎么判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计算机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计算机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


·变造货币罪构成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防止人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犯罪行为都进行了规定。在社会不特定主体触犯法律规定之后,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变造货币罪是其中的一个罪名,个人剧相关法律的规定,变造货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一、什么叫做变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 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够减刑吗?
      集资诈骗是违法的,利用人们的贪欲,通常设立各种声称高回报低风险的钓鱼网站对没有防范一时的人进行诈骗。一旦收到了别人的投资就圈钱跑路,可一旦被抓到就是要坐牢的,按照刑法处罚。那如果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够减刑吗? 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减刑吗? 从行为人的目的、集资方法、履行合同的诚意以...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会重新量刑吗?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会重新量刑吗?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量刑后被害人死亡不会重新量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


·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社会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很严重的,它严重破坏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那么,在法律上,徇私枉法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徇私枉法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解答。 一、徇私枉法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