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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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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通过私底下和公司协商的方式,或者是直接去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单位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对于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与员工均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现实生活当中由于女性在怀孕期间,所以导致公司不满。公司会采取各种各样的借口辞退女性员工。这对于女性员工来说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因此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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