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遂的帮助犯不构成犯罪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未遂的帮助犯不构成犯罪吗?构成犯罪的,对犯罪予以帮助的,一般构成共犯,即使是未遂,也构成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如果犯罪未遂的,从犯可能会免于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帮助犯未遂是共犯吗?帮助行为并非犯罪构成要件行为,而是从属于实行行为,其刑事责任的范围与实行犯实旌的犯罪密切相关。俄罗斯有学者对非实行犯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限度作了探讨,认为“共同犯罪人的责任是独立的并且严格个别化的。共同实施行为的任何人只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并在自己的罪过限度内承担责任。”“按照一般规则,一人存在的行为客观要件(实施犯罪的方式、时间等等),如果是其他共同犯罪人的故意,则其他共同犯罪人应承担责任。说明行为本身特征的主观要件(特殊动机和目的),如果包括在其他共同犯罪人的故意之中,也应归罪于其他共同犯罪人。但是,如果主观要件完全与实行犯个人联系在一起,则该要件仅归罪于它的载体,而不论其他共同犯罪是否了解此种情况。”从论者的观点可以看出,帮助犯承担刑事责任仅在其所帮助的实行犯的犯罪内,以与实行犯的共同犯罪为限。我国也有学者认为,共同犯罪人都应共同地对全部犯罪结果负责,但应限于共犯罪故意之内,非实行犯的刑事责任大小取决于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换言之,非实行犯的刑事责任依附于实行行为。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范围基本相同,但并非要求负同样责任,应以其作用承担,体现个人负责的原则。基于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及共同犯罪人间的特殊关系、责任自负的个人原贝q有机结合的当然结论,对于帮助犯的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依附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以实行犯共同故意为限。当然帮助犯与实行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地位等是不同的,其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应当是同样的,这正是帮助犯从属性与独立性二重属性的体现。帮助犯的常规处罚是按照实行犯的处罚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因为帮助犯仅提供帮助,不是直接的犯罪行为实施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遂的帮助犯,如果是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此时可以免除处罚,如果属于未遂的帮助犯的,也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否能减刑?
      犯罪嫌疑人在被确实的证据的证明下肯定是要接受国家对其的处罚,但是在激情犯罪的基础上很多人在冷静下来后会主动反省自己的错误而请求国家的宽恕并且会在法庭上主动认罪,对此很多人在主观上就会疑惑,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否能减刑? 一、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否能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触犯走私假币罪如何处罚
      触犯走私假币罪如何处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在具体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幅度。那到底法律中规定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呢?作为刑事处罚主刑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这个有期徒刑又具有怎样的特征?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介绍卖淫罪定义:介绍或者组织妇女以卖淫为手段获得非法收入的人。我国刑法明确的规定如果有人用引诱、介绍或者是容留这三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来介绍、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卖淫者提供场所,包括为卖淫者介绍顾客,为嫖客介绍卖淫者等行为都属于触犯了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危害:介...


·非法集资多少钱够判刑的标准有哪些?
      在银行信用贷款乏力,相关权利职能机构监管不力的今天,面对金钱的巨大诱惑,非法集资由此诞生,非法集资一直以来危害着我们的财产人身安全,并且非法集资的方式现如今更是眼花缭乱,令人无法分辨。那么非法集资多少钱够判刑的标准有哪些呢?让我们带你走进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抗税罪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这在刑法意义上已经构成抗税罪,那么具体说来抗税罪该如何认定呢?而在认定的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抗税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一、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 二、处罚 根据刑法...


·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
      一,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逮捕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请求进行复议,但需要将拘留人的人释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


·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我国刑法的内容,是根据不同犯罪情形而制定的,使犯罪较轻的不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还可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犯罪情形较恶劣的也有相应的严惩手段。比如,一些犯重罪或者累犯等被判处死缓的,法院有权执行限制其减刑的权利。具体内容由我来为您介绍下。 一、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根据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