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等。二、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体有哪些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但是,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1)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2)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3) 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4) 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诉讼需要什么材料?一、权利证据 用以证明权利人对商标享有专用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1、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2、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
      应该怎么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其实都还是存在一些不同的,但至少可以肯定这些商标都是属于注册商标,也就是会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商标。那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规定知名商标的呢?此时又该如何对知名商标进行认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什么是知名商标 知...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我国规定的专利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而在取得专利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


·什么是著作权?
      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主要是指原创性的文章类,艺术类,原创的一些作品的著作的一个权利。(其中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原创性的东西具有一定的著作权利,可以是由电影开发的一个想法,艺术的一个尝试的过程所灵感下来的一个著作版权。而这些版权是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不经本人允许,一律不...


·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国家鼓励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对已登记的软件进行重点保护,这就是为什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既然软件著作权登记有这样的好处,那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中国版...


·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
      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许诺销售不一定会侵犯专利权,具体是否侵权,决定于许诺之前,是否已经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根据《专利法》第11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


·专利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专利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利用专利贷款,专利的价值高低如何就很重要了。通常来说,一项专利能产生的价值越高,它能贷款的金额数目也就越高。在去到银行贷款之前,持有人就应当先做一次相应的专利价值评估。除此外,企业利用专利贷款,则至少还应当满足以下这些条件:1、该项或是该数项专利都是有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