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侵占罪立案标准金额罚款金额是多少?侵占罪的入刑数额在司法解释中的标准是10000元,而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部分地方的立案标准则是5000元。侵占主要是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而前提是该财物是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还要非法占有人占有财物的价值数额较大,在占有后他人要求返还而拒不返还的才构成本罪。另外对于罚款的认定也是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恶劣程度而定,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二、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当事人非法侵占了他人的财产的,可以按照实际的涉案数额来确定犯罪情况,达到了立案标准的就可以判决刑事责任,并按照实际的犯罪事实来确定相关罚款的事项,由司法机关调查后认定。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案件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那么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案件如何举证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 债权人会议是企业破产时得以各重要流程,所有的债权人将在此次会议上拥有一定得权利,同时也肩负一定得责任,因此这个会议有固定的流程需要走。那么,债权人会议流程怎么走呢?让网站我们来告诉你答案。 一、会议的召集。 1、召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一、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国家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政策,可以给出社保待遇或者能够保障人们的最低生活水平的,是我们国家不断发展的表现,对于法律援助方面,国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提供借款法律...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向公司邮寄催款通知属于发现请求行为,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 (一)、协商解决 凡遇见这种逃避欠款的客户,我们能做的就是死缠烂打,登门拜访协商还款日期,这是一种能够亲历亲为的办法。 (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1、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一、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