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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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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四中新增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已经归入了强迫劳动罪。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此罪的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文自此,相信您对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已经有所了解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可以成为童工的,但此时雇佣童工劳动的并不一定就会涉及到到刑事犯罪,必须是违反相关规定,安排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同时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这样才有可能构成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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