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形成之诉大多集中在人事诉讼和公司诉讼领域,人事诉讼关涉人类社会生活基本身份关系,有关公司的形成之诉则涉及人数众多的利害关系,因此法律规定由法院以形成判决予以统一变更。二、形成之诉的相关认定条件是什么?在形成之诉中,当事人对于现存的法律关系并无争议,而对于现存的法律关系应否变更存在争议。原告胜诉的形成判决在确定时,无需强制执行就自动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效果,通常是原告与被告之间既存的法律关系解除或消失,比如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共有关系等。形成之诉因其形成效果不同,分为实体法上形成之诉与诉讼法上形成之诉。实体法上形成之诉,是有关实体法上法律状态的变动。形成之诉的形成效果,有只向将来形成实体法上效果的,例如撤销婚姻之诉、离婚之诉、撤销收养之诉、终止收养之诉、宣告终止侵权或撤销其宣告之诉,分割共有物之诉等;有溯及既往形成实体法上效果的,例如撤销认领子女之诉、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诉、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诈害行为之诉等。诉讼法上形成之诉,例如再审之诉、撤销除权判决之诉、撤销商务仲裁之诉等。对于解除合同的行为,与签订合同的情况都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合同的形成和处理是基于实际的合同义务和权利而产生的,所以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依据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一、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托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


·民事合同欺诈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事合同欺诈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是欺诈合同,也是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二、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裁判规则 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1、不可以,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2、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大部分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同时生效,但实践中也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此时合同成立了,但并不能马上生效。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


·合同中如何约定诉讼管辖法院?
      合同中如何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在合同中有一个条款就是双方产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那么双方在协商不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向某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某法院就是双方约定的合同诉讼的指定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常见于合同的签订地点的约定和明确,明确签约地对于双方一旦产生纠纷导致诉讼很关键;如果没有专门的合...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算 ?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怎么算 ?一、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直接相关。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即成立。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仅需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按照当事人的想法,之所以要订立合同,肯定是想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个约束,同时也能起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在合同订立之后,一般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呢?我们将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告诉你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一、合同订立有什么后果 合同的...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在城市里奋斗打拼的人民总会遇到租房的烦恼,不仅是因为程序复杂,房源信息也是不太容易获取。因此,寻求中介的帮助就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之一。那么,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几点?下文中我们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人们签订居间合同注意事项主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