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一、房屋产权继承法是怎样处理过户的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房产继承诉讼纠纷怎么处理?
  
  正常情况下,没有特别的继承方式即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房产的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可以继承的份额。但有以下的例外情况出现的,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产继承纠纷。
  
  1、继子女与养子女的房产继承权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继承法解释相关规定,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继子女对原父母遗产的继承。被收养人即尽了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又能照顾好生父母的,也可获得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2、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非配偶的继承权
  
  新的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而以同居名义代替。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对死亡的一方尽了较多的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的遗产,作为合法继承人以外获得的扶助义务的补偿的权利。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
  
  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部分人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实际上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约定了指属于一方的财产,为一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过户有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时,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诉讼纠纷的时效一般是两年,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可以随时到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


·农村自建房拆迁给补偿吗?
      一、农村自建房拆迁给补偿吗?农村自建房拆迁会给补偿,拆建自建房的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取出来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大家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
      您都知道在租房子住的时候是应该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是购买房子也是要签订购买合同的。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的行为,也有利于备案和房产过户。在以后有纠纷的时候合同也是保障自己权利的证据。那么单位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出卖方:_____...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哪些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房屋权...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购房合同存案更名所需资料有什么 (一)处理合同存案刊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 1、由质量管理部分出具的质量判定陈述; 2、具体纠葛缘由和司法、裁定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借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


·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
      夫妻离婚时,房子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今时代,房价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产纠纷问题的时候,也是比较小心谨慎的,为了避免夫妻双方日后因为房产问题发生纠纷,有时,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以拍卖的形式进行分割。对于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的问题,下面...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
      公民租赁房屋的时候,也要考虑清楚,究竟该房屋是否属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不能出租的房屋。如果确实是不能出租的房屋,而要是租到了的话,对于承租人而言此时承担的风险就是比较大的,严重的话甚至会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样的房屋是不能...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协商好,对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确定好,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可以任何理由,提高房子的租金。2、支付租房自己的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以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半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季度为单位支付租金。3、如果说出租人要求承租方...


·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房子,房改房与普通的房子不同,如果要对房改房进行买卖,需要了解一下房改房的买卖政策。买卖房子离不开产权证,我们都希望产权可以一直属于自己。若是要继承他人的房子,办理产权的手续会有些不同,那么,继承房改房产权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请看下文。 一、继承房改房产权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