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法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民法典哪条规定丧失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产继承顺序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三、遗产继承的原则有哪些?1、份额均等原则。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如果和被继承人是直系血亲关系及夫妻关系,那继承权在正常情况下受法律保护,可亲生子女或配偶为了继承遗产,也有可能会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法律上对遗产继承也并不是没有任何的限制,为了继承遗产不能无视法律制度。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怎么区分? 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


·一、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


·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但针对特殊情况,也有多分和少分的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可继承遗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
      侄子和外甥哪个有继承权?侄子和外甥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才具备继承权,也可能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
      第一继承人死亡其财产由谁继承,体现的是代位继承的法律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第一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法律对这一社会问题进行解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 一、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
      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怎么办?继承人死亡证明办理不了需要了解死亡证明办不了的具体原因,针对不同原因做出不同处理,比如说缺少材料的需要补齐材料之后再次申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


·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是去世了,此时对于他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遗产,然后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说到遗产的分割,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并不构成重婚。那么《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 ? 1 、和...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遗产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立遗嘱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