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发明专利护理人员如何申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职务发明专利护理人员如何申请?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权的请求。依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附图、优先权请求。其中附图、优先权请求这两个文件就每个申请而言,并非均必不可少,但这有利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案中,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主要载明如下内容:授予专利的请求、发明或设计名称,申请人姓名及身份,代理人姓名及身份、签名。二、职务发明与委托发明的区别我国《专利法》第8条中对于合作发明进行了定义,合作发明是指“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从法律条文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合作发明的产生是基于合作或者委托关系而产生的。合作发明与职务发明存在一定的类似之处,即在合作发明的情形中,也有可能出现个人与单位相联系的情形,但不同于职务发明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关系而形成的不平等地位,在合作发明中,个人是基于委托合同关系从而与单位进行合作,作为一种诺成、双务合同,委托合同的双方无论是在法律关系中或是实际关系上都是处于平等地位的,而正是由于这种法律地位上的差别,合作发明中的发明人在发明创造完成后,除另有协议的,均享有专利申请权,并在申请获批后成为专利权人,从而享有对发明创造较为完整的权利内容。职务发明专利的认定是需要结合实际的专利情况来处理的,对于护理人员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需要提交相关专利的价值,如果所申请的专利还存在其它侵权行为,或者不具备实用价值的,那么是不可以申请专利权的。
  
  
  


·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一、商标版权登记侵权纠纷的诉讼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
      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 一、申请著作权要多少费用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每次100...


·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
      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 一、关于注册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2、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
      一般情况能不能抢注商标我们当然是不可以抢注商标的;“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商标法》规定,即“不得...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无偿使用商标权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重点对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进行说明,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百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度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商标宣告无效的理由包括:1、主题...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现在的商品市场当中越来越注重商标的重要性,一个商标是一个品牌和一个企业的标志,也是消费者信赖的依据,所以商标的所有权以及商标的保护在民事行为当中越来越重要。关于商标权的纠纷也在不断的上升,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来保护商标权。侵犯商标权是一个比较大的概念,在生活当中侵犯的方式分为很多...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申请,那么该怎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1、申请...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
      商标被侵权怎么办?不关你是注册商标还是普通商标,他人都是不能对你的商标进行侵犯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么商标所有人在遇到商标被侵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