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二、具体的债权和继承情况认定(一)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我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其由于进行管理或服务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样在无因管理人和由于无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间便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无因管理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由此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无因管理受益人偿还管理或服务所花费的费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获得利益。依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的规定,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受损失人死亡,其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因该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其取得的不当得利。(二)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甲损坏了乙所有的机器,乙死亡后其继承人丙有权继续行使该侵权产生的债权,向甲索要赔偿金。因侵犯人身权而产生的债权可否继承,法无明文规定,近来法律界多主张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未表示要求赔偿,也未表示不要求赔偿而死亡,视为要求赔偿,因而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赔偿请求权。如受害人生前已明确表示要求赔偿,则其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请求权请求侵害人赔偿。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债权可以继承的依据在于死者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必须对债权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相关认定的标准,如果发现债权是不合法的,或者非法的手段取得的,那么就是不可以认定为遗产的。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
      支付宝贷款在哪里 一、支付宝贷款在哪里申请? 1、支付宝可以使用借呗来进行小额贷款。芝麻信用分值不低于600,若用户符合条件,只需将自己的支付宝钱包升级至最新版本,在支付宝钱包的“财富”一栏中即可使用“借呗”功能。 2、借呗是蚂蚁微贷旗下的消费信贷产品,芝麻分不低于600的用户...


·贪污挪用公款罪有什么不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 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2、 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这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应收账款,如果这些应收账款不能在短时间内收回来,这时候就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一些企业中是很常见的,那么法律规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一、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 二、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在当代,公司业务业务发展会遇到许多瓶颈和困难,而资金短缺是许多规模企业扩大再生产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很多种途径,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借钱,也可以寻求上市融资,而本文主要提及的是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网的编辑将着重为您解答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是哪些的...


·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
      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私人之间进行借贷是很常见的,但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也是很多。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比较恼火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遇到这样欠款的情况,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审理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诉讼时效是三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债务人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或者是债权人主动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是诉讼时效期,如果这三年内没有进行主张,就失效了,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了解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呢?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
      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欠款要不回来的事情也很常见,尤其是对于工程方面,工程都做完了,但是该给的钱还没有到位的例子举不胜举,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欠款人才向欠款人出具催要欠款律师函,那么,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是怎样的?以下是催要欠款律师函格式范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