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年龄等等)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判决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况若女方有法律规定的传染病,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判给男方抚养。
  
  《婚姻法》没有两周岁的限定。只有哺乳期随母亲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可以协议随父亲生活。这种协议必须有利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是双发的权利,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即便双方已经离婚,但是孩子是双方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时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自身需求,以及家长的经济条件决定的,每个人的条件都不一样。
  
  


·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采取的是夫妻之间的协议为主,对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首先需要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提前诉讼。在重新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后,应该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一、去哪变更孩子抚养权? 第一种:如果...


·犯罪分子存在重婚是判双方吗?
      犯罪分子存在重婚是判双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刑法不仅处罚有配偶的一方,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话,那么也是构成重婚犯罪的。此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武汉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划分财产?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总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摩擦,总会出现争吵,情况好的最后就慢慢和好,糟糕一点的最后走向离婚。然而离婚即涉及财产纠纷,设计婚姻法中各种问题,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武汉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划分财产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一、离婚经济补偿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


·国家规定健康险多少钱?
      健康保险一年多少钱 我们在购买健康保险时,有两种类型的保险最应投保,那就是医疗保险和重疾险,以这两种为例,来看看需要多少前才能买到合适的保障。 首先来看医疗保险,我们通常所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多属于普通医疗保险,其报销范围是和医保一样的,超出医保的用药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一类医疗...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一、国家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它要解决的是国家对哪些国家机关造成的哪些损害给予赔偿的问题。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 国家...


·女方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协商约定好有男方抚养子女,而女方则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女方就要实际按照约定内容来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女方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男方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一...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夫妻之间一般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之下,会侵害到他人权利。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或有公安派出人员持检查证明,对私人物品等,包括手机进行检查,否则其他人一概无权检查私人隐私信息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婚前个人财产需要公证吗
      准夫妻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否办理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有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而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在请随我们一起来具体看看吧。 一、这四种情况是十分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