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租赁房屋的用途,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要求,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简单地可以将其分为居家、公司、美容、餐饮等等。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跟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跟二房东租房注意事项是什么?首先要注意二房东是否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如有,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


·限购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或者即
      限购政策的实施,使得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或者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因此,个别购房者采用了“借名买房”的方式,即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却由购房者自己支付。但是借名买房有法律风险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买...


·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购房行为。那么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上世纪80、90年代,许多人费尽心思想成为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了。因为农村土地有着自己的特性,因此当长辈去世后,拥有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屋逐渐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那到底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城镇...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商品房网签的法律效力的内容有哪些?
      房子的网签与现实中的交易有所不同,但也是一个必要的环节。网签也同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那么,我们应该了解商品房网签的法律效力具体有哪些内容,在进行商品房网签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商品房网签的相关内容。 一、商品房网签的法律效力 “网签”即“网上签约”...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见,在离婚房产处理过程中也是有需要考虑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 ...


·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租赁的很多时候都是租赁的私房,但这也不排除租赁公房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是租赁的是公房的话,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租金的,那到底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一、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