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增多,合伙协议也是日益增加。那么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问合伙协议怎么终止呢?同时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相关财产呢?现在就由的我们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合伙协议的解除终止
  
  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则于该期间届满时,合伙即归解散。但若合伙合同所定的期限届满后,合伙人仍继续其事务的,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合伙合同。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合同中约定有合伙解散事由的,当该约定事由出现时,合伙也就解散。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系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成立,当然也得基于全体合伙人的意思而解散。不论合伙合同是否定有存续期间,均可因合伙人的全体同意而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所谓合伙合同所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包括自始不能完成及中途不能完成。合伙皆有其存续目的,若其目的已达到或确定不能达到,合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理应解散。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以及相关流程
  
  (1)合伙清算的概念和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合同终止后,须进行清算。合伙的清算是合伙解散,了结合伙法律关系,以消灭合伙的程序。
  
  根据《合伙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清算的内容
  
  清算人执行的清算事务包括了结进行的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及分配剩余财产等。根据《合伙法》第六十条规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①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③清缴所欠税款。④清理债权、债务。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⑥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偿顺序和其他有关事项
  
  ①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约定或者规定的比例(见前述)进行分配。
  
  需要指出的是,在清偿债务时,对于未到清偿期或在诉讼中的债务,应将其清偿所必需的数额从合伙财产中划出并予以保留,待到期或诉讼了结后作清偿处理。不过,若对于债的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的利益而设的,清算人据其情况不予保留而运行于期前清偿的,也并无不可。但对于诉讼中的债务,由于其存在与否、数额多少尚未确定,因而只能依具体情况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将来清偿之用。合伙财产在清偿债务及划出保留必要的数额后,其剩余财产应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这里的返还出资,仅指以财产出资而言。对于劳务出资,自不存在返还问题。对于返还出资的方式,依以下原则确定:以实物出资,原物存在的,应返还原物;以金钱出资或者以实物出资、但原物已不存在的,应以金钱折价返还之。若合伙财产不足以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则应按照各合伙人出资的比例予以返还。
  
  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前述规定的连带责任办法办理。
  
  ③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④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上述就是有关企业合伙协议的解除以及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相关财产的详细说明。希望可以解决您心中的疑惑。同时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合伙协议的解除以及之后的财产清算问题带有不确定性和自身的复杂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在这里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法律程序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全文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系统化的统筹,如清算股东,然而,按照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依照前款规定...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一人公司破产清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一个突出的法律特征就是其股东的惟一性,即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包括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全部出资或股份均由惟一...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清算费用如何处理?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时破产财产应如何处置。很明显,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程序无法推进,只能终结;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并非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对该财产不处置,债权人不答应,也不符合保护合法...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 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 2、 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怎么解决? 投资人自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债权人出于各种考虑,而要求由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是必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但此时会产生一些其他后果,那么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