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二、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觉得那“不光采”,这种观念应当改变,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比如说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那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只能用诉讼这一手段解决了。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好吧,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中到底怎么做,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3.调解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就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就完事了,双方就解决了,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4.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在发生了借款关系后,债务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约定的偿还日期向债权人支付全部的借款,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时因为没有偿还欠款的能力时,也是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债务的申请,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则必须要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是: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远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依据是:《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军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适应国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解...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平...


·2023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您都知道,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房屋的买卖交易都是伴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完成的,房屋的产权年限是永久,但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的土地属性,其使用权的期限也各不相同,那么,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我国《...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很多地方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


·2023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2018年已经,过去一半了,那么涉及到的征地补偿的标准,娄底市民应该都非常想了解,2018年娄底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根据最新的规定,娄底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的征地补偿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一起来...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开发,其中就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合同,就有纠纷,解决纠纷是个问题,轻则私人解决,重则法律诉讼,其中就包含诉讼时效。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究竟有多久,何时起诉才能不引起大问题?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房产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租赁房产 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产及空...


·私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现在的我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也逐渐走向了富裕的生活。很多人会选择购买房产,不论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还是为了投资升值,无一例外,您都已经将目标早早地转向了房产行业。同样有这么一批人选择了购买私房,但为了私房交易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就应掌握一定关于私房的法律问题。而今天本站我们...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征地补偿款,比如将其转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可以要求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对转移征地补偿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征地补偿款进行处理,需要...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年新型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怎么计算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