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件证据目录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二、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首先关于赔偿的数额自己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到法院起诉,此时的话就需要列举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这场交通事故发生所需要的一些赔偿的项目等等。包括医疗费等。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
      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保险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简单地说就是在自己的车子发生事故伤害的时候报销修理费用等等。   《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


·汽车销售商可否就签了试驾协议主张免责?
      试驾协议的格式条款违背法律规定,不能直接免责。汽车销售商作为车辆所有者以及试驾服务提供者,且该试驾服务是针对多数不特定的司乘客户,发生交通事故风险相对较高,其应该负有管理义务和注意义务,即便是因为驾驶者(无论是汽车销售商工作人员还是购车客户)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汽车销售商的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它对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它是事故的责任方进行赔偿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那如果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丢失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了的话,...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一、公司300万注册资本交多少税? 公司300万注册资本要缴纳的税费是:应纳增值税5%左右,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为15万元。注册资本是企业基本帐户上法定存储的资金,用来进行企业日常开支,跟交税的多少没有关系。税金是看营业额来定的,还有别的地税,那些...


·肇事逃逸 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购买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因为车辆的增多以及一些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也造成了一些交通问题,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不负责热的行为,同时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当交通肇事逃逸 交强险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


·一、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风险?
      一、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风险? (一)私了的事后纠纷较多 交通事故私了将会出现很大的风险,这包括举证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事后纠纷。由于此时交警方面已经无法对责任进行认定,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这将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维权...


·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参照依据是什么?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河北省统计部门每年都会发布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数据,以下达的日期为标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考。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参照依据。 (一)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的...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赔偿一些什么费用?
      一、交通事故赔偿应赔偿一些什么费用?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