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的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破产清偿中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偿付问题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破产清算的顺序,首先应该给的是破产费用,其次才是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的原则进行清偿。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破产清偿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可以致电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破产,是指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还债的情形。在经济活动中,职工如果面临公司要破产,合同到期了的情况,应当熟悉相关规定,了解破产条件、破产程序及破产清偿顺序,根据清偿顺序,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保险及补偿金。那么,破产的条件是什么,破产程序包括哪些,为您解答。 一、破产条件 公司...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二》并未对强制清算程序作出细化的规定。《清算纪要》第7条,股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清算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有关证据;申请人对被...


·破产清算的意义及程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意义及程序是什么? 很多人说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有很多小公司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而面临破产倒闭,您都知道,公司在倒闭之前是要进行破产清算的,那么到底什么是破产清算呢,破产清算的程序以及破产清算的意义是什么呢?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破产清算的含义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 在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进行超负荷运转时,就可以倒闭。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是企业倒闭的直接原因。但是,企业倒闭的真正原因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所致。 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一、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权利人对权利的拥有应是排除其他干扰,从取得之时起即所有,除非有其...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处置方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一、银行倒闭后国债要赔吗 国债是国家信用。国债到期由国家偿还。 1、国债的发行(兑付)主体为国家财政部,银行只是代销网点。 2、国债兑付资金是在到期后财政部才划往银行。 因此,银行是否倒闭不影响国债的兑付。所以银行倒闭也可以说...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
      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的影响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破产清算后的影响很大。下面我们来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业主有什么影响?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开发商破产清算后,房子还没拿到,业主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许多业主一定很想弄明白。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开发商破产清算后,对...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清偿企业债务的范围和顺序法律都是明确规定了的。对于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言,破产法也明确规定的二者的清偿顺序。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有关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分别规定了破产费用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